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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库三范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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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系数据库的几种设计范式介绍
1、第一范式(1NF)
   在任何一个关系数据库中,第一范式(1NF)是对关系模式的基本要求,
 不满足第一范式(1NF)的数据库就不是关系数据库。
   所谓第一范式(1NF)是指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数据项,
 同一列中不能有多个值,即实体中的某个属性不能有多个值或者不能有重复的属性。
 如果出现重复的属性,就可能需要定义一个新的实体,新的实体由重复的属性构成,
 新实体与原实体之间为一对多关系。在第一范式(1NF)中表的每一行只包含一个实例的信息。
 例如,对于图3-2 中的员工信息表,不能将员工信息都放在一列中显示,也不能将其中的两列
 或多列在一列中显示;员工信息表的每一行只表示一个员工的信息,一个员工的信息在表中只
 出现一次。简而言之,第一范式就是无重复的列。

2、第二范式(2NF)
    第二范式(2NF)是在第一范式(1NF)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,即满足第二范式(2NF)
 必须先满足第一范式(1NF)。第二范式(2NF)要求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实例或行必须可
 以被唯一地区分。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,以存储各个实例的唯一标识。
 如图3-2 员工信息表中加上了员工编号(emp_id)列,因为每个员工的员工编号是唯一的
 ,因此每个员工可以被唯一区分。这个唯一属性列被称为主关键字或主键、主码。
   第二范式(2NF)要求实体的属性完全依赖于主关键字。所谓完全依赖是指不能存在仅
 依赖主关键字一部分的属性,如果存在,那么这个属性和主关键字的这一部分应该分离出
 来形成一个新的实体,新实体与原实体之间是一对多的关系。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
 加上一个列,以存储各个实例的唯一标识。简而言之,第二范式就是非主属性非部分依赖
 于主关键字。

3、第三范式(3NF)
   满足第三范式(3NF)必须先满足第二范式(2NF)。简而言之,第三范式(3NF)
 要求一个数据库表中不包含已在其它表中已包含的非主关键字信息。例如,存在一
 个部门信息表,其中每个部门有部门编号(dept_id)、部门名称、部门简介等信息
 。那么在图3-2的员工信息表中列出部门编号后就不能再将部门名称、部门简介等与
 部门有关的信息再加入员工信息表中。如果不存在部门信息表,则根据第三范式(3NF
 )也应该构建它,否则就会有大量的数据冗余。简而言之,第三范式就是属性不依赖
 于其它非主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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